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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服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4/07/17浏览:2453次
招标编号:FJLQ20240081
所属行业:货物类
投标开始时间:2024/08/07 14: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8/07 14:30
福建省福州高级中学校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7

项目概况

校服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二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LQ20240081

项目名称:校服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最高限价(元/套)

人数

(预估)

数量

(预估)

投标保证金(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主要技术(服务)要求

备注

1

1-1

小学夏季校服

100

270人

实际采购数量以学生实际预定数量为准

5000

详见第三章

上衣一件+裤子(短裤)一条或短裙(运动短裙)(女)一条

1-2

小学春秋校服

120

上衣一件+裤子(长裤)一条

1-3

小学冬季冲锋衣

160

上衣一件(上衣+可拆卸内胆)

1-4

初中夏季校服

120

200人

上衣一件+裤子(长裤)一条

1-5

初中春秋校服

160

上衣一件+裤子(长裤)一条

1-6

初中冬季冲锋衣

175

上衣一件(上衣+可拆卸内胆)

1-7

高中夏季校服

120

742人

上衣一件+裤子(长裤)一条

1-8

高中春秋校服

160

上衣一件+裤子(长裤)一条

1-9

高中冬季冲锋衣

175

上衣一件(上衣+可拆卸内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标准: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1)一般资格证明文件(法定条件):(须按本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相关材料);
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特定资格条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提供符合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须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 货物 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 。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内容不实的或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均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一经发现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合格有效,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的,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7日  至 2024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二层)。

方式:招标文件(纸质或电子)每套200元,若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1)现场办理:可直接至代理机构办理书面登记手续。(2)采用邮件方式办理:在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办事指南”《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注意事项(含登记表下载)》(http://www.fjlqzb.com/newshow.aspx?NewsID=3)下载《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并将填写好的word文档(无盖章版) 、盖章版扫描件及转账凭证截图一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fjlqzb888@126.com),发送邮件后请电话联系代理机构前台(0591-63037991)办理。(不接受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一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预算金额详见采购需求表内的最高限价,本公告内有不一致之处,以此处为准。

2、获取招标文件联系方式:王女士0591-63037991

电子信箱:fjlqzb888@126.com

公司网址:http://www.fjlqzb.com

3、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及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

账  号:1402 0232 0960 0058 290

工行鼓楼支行行号:102391051057   

附件一(资格标准)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完整的年度财务报告。

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银行出具的完整的有效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中若注明“复印无效”的,投标文件正本须提供资信证明原件;资信证明若有背面的,须同时提供背面页】。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2、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1.3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1、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2、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4、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评标标准和方法”。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5、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6、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联合体协议(若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州高级中学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乐群路18号        

联系方式:总务处周老师0591-83441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二层            

联系方式:陈爱琴、李丽冰、王佳堃 0591-630379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爱琴、李丽冰、王佳堃

电 话:  0591-63037983

 
附件下载: 购买文件登记表.docx

联系电话:0591-63037991

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

电子邮箱:fjlqzb88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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