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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年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工作人员商业补充保险项目
发布时间:2024/10/22浏览:537次
招标编号:FJLQ20240338-1
所属行业:服务类
投标开始时间:2024/11/04 09: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4 09:30
2024-2025年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工作人员商业补充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2024/10/22

项目概况

2024-2025年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工作人员商业补充保险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二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LQ20240338-1

项目名称:2024-2025年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工作人员商业补充保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344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34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2024-2025年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工作人员商业补充保险项目

1

213440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适用于本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其业务范围必须包括经中国保监会核定的经营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业务。②供应商若为中心支公司或分公司参与投标的,同一总公司仅可授权一家中心支公司或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总公司或中心支公司或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全部按无效标处理。中心支公司或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所属总公司的授权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2日  至 2024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二层

方式:(1)现场办理的,可直接至代理机构办理书面登记手续,现场(办理)获取地点: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二层)。(2)采用邮件方式办理的,在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办事指南”《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注意事项(含登记表下载)》(http://www.fjlqzb.com/newshow.aspx?NewsID=3)下载《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并将填写好的word文档(无盖章版) 、盖章版扫描件及转账凭证截图一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fjlqzb888@126.com),发送邮件后请电话联系代理机构前台(0591-63037991)办理】,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一层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一层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提交磋商保证金及缴纳代理服务费的银行账户信息

获取磋商文件、递交磋商保证金、缴纳代理服务费账户

是否适用本项目

开户名称

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

银行账号

1402 0232 0960 0058 290

    

102391051057

特别提示

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磋商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等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磋商保证金”。

3、开具发票事宜: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若为个人转账,则发票抬头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或缴纳代理服务费(只能公对公转账),开具发票须提供与供应商公章一致的单位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票抬头为个人或政府部门等无税号单位除外。若因未及时提供或提供错误信息造成的开票问题,我司概不承担责任(不提供换票或补票等服务)。

4、磋商保证金退还事宜: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将《退回保证金说明函》(含清晰准确的保证金缴款凭证)另单独打印盖章一份与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或光盘)一起提交。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将合同原件扫描件及《退回保证金说明函》(含清晰准确的保证金缴款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fjlqzb888@126.com),或将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的复印件)及《退回保证金说明函》(含清晰准确的保证金缴款凭证)送至或邮寄至代理机构。否则由此造成磋商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代理机构概不承担责任。

★5、关于供应商名称: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单位名称应与获取磋商文件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磋商保证金出账账户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名称不符的响应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北厝镇天山北路1号         

联系方式:林婷燕:0591-625611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二层            

联系方式:洪童、刘本钟、林涵萱 0591-630376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童、刘本钟、林涵萱

电 话:  0591-63037667

联系电话:0591-63037991

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

电子邮箱:fjlqzb88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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